產品描述
什么是壓力容器
1.概述
工業生產中具有特定的工藝功能并承受一定壓力的設備,稱壓力容器。貯運容器、反應容器、換熱容器和分離容器均屬壓力容器。
為了與一般容器(常壓容器)相區別,只有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的容器,才稱之為壓力容器:
(1)較高工作壓力≥9.8104Pa(1Kgf/cm2);
(2)容積≥25L,且工作壓力與容積之積≥200L.Kgf/cm2(1960104L.Pa);
(3)介質為氣體、液化氣體或較高工作溫度高于標準沸點的液體。
壓力容器的用途十分廣泛。它是在石油化學工業、能源工業、科研和**等國民經濟的各個部門都起著重要作用的設備。
壓力容器一般由筒體、封頭、法蘭、密封元件、開孔和接管、支座等六大部分構成容器本體。此外,還配有安全裝置、表計及完成不同生產工藝作用的內件。
壓力容器由于密封、承壓及介質等原因,容易發生爆炸、燃燒起火而危及人員、設備和財產的安全及污染環境的事故。目前,世界各國均將其列為重要的監檢產品,由國家*的專門機構,按照國家規定的法規和標準實施監督檢查和技術檢驗。
2.分類
壓力容器的分類方法很多,從使用、制造和監檢的角度分類,有以下幾種。
(1)按承受壓力的等級分為:低壓容器、中壓容器、高壓容器和超高壓容器。
(2)按盛裝介質分為:非易燃、無毒;易燃或有毒;劇毒。
(3)按工藝過程中的作用不同分為:
①反應容器:用于完成介質的物理、化學反應的容器。
②換熱容器:用于完成介質的熱量交換的容器。
③分離容器:用于完成介質的質量交換、氣體凈化、固、液、氣分離的容器。
④貯運容器:用于盛裝液體或氣體物料、貯運介質或對壓力起平衡緩沖作用的容器。
(4)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檢,我國《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》中根據工作壓力、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產中的作用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。并對每個類別的壓力容器在設計、制造過程,以及檢驗項目、內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規定。
壓力容器已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,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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